山东省大数据研究会关于征集2024年度团体标准项目的通知
山东省大数据研究会 关于征集2024年度团体标准项目的通知 |
各相关单位:
为深入贯彻落实《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》要求,以标准助力高技术创新,推动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互动发展,加强新兴领域标准研究,进一步推动大数据领域及相关产业的技术创新和管理进步,根据山东省大数据研究会(以下简称“研究会”)2024年工作计划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》《团体标准管理规定》以及《山东省大数据研究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》等文件要求,现组织开展研究会2024年度团体标准项目征集工作,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原则
1、团体标准遵循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和协商一致的原则。申报研究会团体标准项目应当紧密围绕新质生产力、科技创新与应用、大数据、数字经济等国家前沿科技领域发展需要;瞄准市场、社会和创新需求,反映市场、社会需要及技术创新发展,申报行业急需的标准,及时填补国家、行业标准空白,促进新兴领域健康发展。
2、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化工作的有关规定。
3、符合以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为目标,聚焦新技术、新产业、新业态和新模式的发展方向。
4、符合国家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政策。
5、同现行国家标准没有冲突。
二、申报要求
1、研究会团体标准为自愿性标准,应满足有关法律、法规要求,符合国家标准编制规范,制定过程应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。
2、团体标准选题应符合国家有关政策,避免同已有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、地方标准重复、雷同或矛盾,体现标准的实用性、先进性和科学性。对技术成熟、基础工作扎实、技术文件较完善的标准可优先立项,进入快速制定程序。
3、申请单位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相关机构,具备与团体标准相关的工作基础,有配套的技术、设备和人员条件,对标准制定的意义、国内外研究状况、标准主要内容等进行必要的前期研究。标准要有广泛代表性,鼓励相关单位联合提出申请。
4、研究会团体标准立项实行常年公开征集制度。凡申报立项的项目,经审定发布后,由研究会管理。
5、团体标准制定费用由提出立项申请单位负责筹措。
三、申报材料及程序
1、提交申报材料
提出立项申请的单位应如实填写《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》和《申报说明》(见附件),并将《立项申请书》《申报说明》等纸质版和电子版(1份)材料,报送至研究会秘书处。
2、申报时间
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是研究会秘书处日常工作。团体标准立项申请可由相关随时提出,研究会将根据企业提出的标准立项申请适时组织审查工作,并制定和发布团体标准制定计划。
3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王老师
电 话:13075378237(微信同)
邮 箱:sdbdbzh@163.com
山东省大数据研究会
2024年04月08日
附件一: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:
山东省大数据研究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
项目名称 |
£制定 |
被修订 标准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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£修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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采用国际标准 |
£是 £否 |
采标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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采标名称 (中英文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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采标程度 |
£ IDT £ MOD £NEQ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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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单位 名称 |
联系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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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地址 |
邮政编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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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话 |
手机 |
E—mai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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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任务的目的、意义或必要性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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适用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(修订的项目应注明拟修订的主要内容)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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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内外情况简要说明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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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立项单位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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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签字、盖公章)
年 月 日 |
注:IDT为等同采用,MOD为修改采用,NEQ为非等效采用;
如本表空间不够,可另附页。
附件二:团体标准申报说明:
山东省大数据研究会团体标准申报说明
申报说明的内容应至少包括:
介绍行业概况;
标准项目主要内容、技术论证与效果;
相关领域现有国家和行业标准现状、数量、标准名称及编号;
拟解决的主要问题;
对促进行业发展的预期效果;
立项申请单位简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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